2020年部分比较试验汇总分析: 线上采样商品不达标率高于线下
2024-11-11 14:20:05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任震宇)3月12日,年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和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举办了第四届3·15互联网消费论坛暨网络商品质量与平台责任研讨会,分比并发布了《全国部分消协组织2020年比较试验汇总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较试《报告》显示,验汇样商于线线上采样商品不达标率明显高于线下采样商品,总分家用电器类样品不达标率最高。析线下

线上采样商品不达标率高于线下商品

比较试验是上采消协组织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消协组织工作人员以消费者身份购买商品或服务,达标从消费者关注和实用角度,率高参照有关行业标准或专业测试方法,年部用公平公正的分比评价程序,对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较试有关指标进行测试对比,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比较试验结果,验汇样商于线指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总分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依据中消协以及北京、析线下上海、深圳等消协组织2020年发布的22次标注样本来源的比较试验,以数据分析的方式,发现涉及的1191件测试商品中,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759件,达标率为63.73%;没有达到有关标准的432件,不达标率为36.27%。线上采样832件,不达标的322件,不达标率为38.7%;线下采样359件,不达标的110件,不达标率30.64%,说明线上采样商品不达标率明显高于线下采样商品。

家用电器不达标率最高

1191件受测试商品,主要涉及服装鞋帽、儿童用品、日用百货、家居产品、家用电器、医疗保健、电子产品和房屋建材等8种商品类型。其中,家用电器类样品不达标率最高,不达标率为73.86%,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性能不佳、耗电量大、标识不规范以及设计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其次是家居产品、日用百货和房屋建材类样品,不达标率分别为56.02% 、44.74%和40.00%;此外,儿童用品类样品不达标率为28.27%,服装鞋帽类样品不达标率为26.90%,电子产品类样品不达标率为10%,医疗保健类样品不达标率为4%。

儿童用品不达标问题突出

在消协组织测试不达标的采样商品中,部分儿童用品测试不达标问题相对突出。例如,上海市消保委公布的童鞋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有6件童鞋样品检出邻苯二甲酸酯超标,3件童鞋样品检出重金属超标。研究表明,邻苯二甲酸酯可通过呼吸系统和皮肤吸收进入体内干扰内分泌,危害男婴的生殖系统发育。

此外,上海市消保委公布的30件儿童运动头盔比较试验结果中,有19件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问题主要集中在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头盔重量等方面。另外,还有部分儿童玩具、儿童文具和儿童服装等儿童用品也存在测试不达标问题。

平台把关不严需担责任

统计数据显示,线上采样商品不达标率高达38.70%,明显高于线下采样商品。有的不达标商品甚至完全没有标注生产厂家和品牌,却仍然能够在平台上销售,类似问题确实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针对线上商品不达标率较高问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平台内销售商品不达标率较高,说明平台内商品质量问题相对较多,可能在规则制定或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和短板,或者存在把关不严、管理不力、责任不强等问题。“平台需要增强法律和责任意识,诚信守法经营,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平台内的销售假冒伪劣行为,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表示,平台内商品不达标率高,说明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的监督存在不足,未能切实有效地履行平台义务与主体责任。平台应当依法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的审核义务,强化平台治理,利用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督,如果发现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制止。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孙颖认为,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线上销售假冒伪劣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跨区域网络案件加大查办协调力度,加强信息互换、执法互助,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信用监管,根据平台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风险较高、信用较差的平台或商家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何山表示,网络商品不达标率较高,主要是电商平台的责任太轻。网络商品的销售商家地域很广,消费者遇到问题找销售商家维权的成本很高,平台一般只要提供商家联系方式就可以规避责任。所以应该继续加大平台的责任划分,对于明知或应知平台内销售假冒伪劣行为的,平台不仅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而且消费者可以依据消法要求惩罚性赔偿,让平台承担与其地位或获利相称的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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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产品中心)